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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湘源:杠杆化应规范而适度

加入日期:2015-8-14 9:18:42

  ■名家视线财经人士
  我们现在对待杠杆化应有的正确态度,并不是将杠杆化一棍子打死,而主要是为了不让过度杠杆化成为影响改革、阻碍发展的拦路虎。

  “借钱炒股”只是引发股灾的导火索,真正元凶则是“政策市”+“杠杆化”。就是说,“杠杆化”并不是瓜熟蒂落的市场化产物,而是在市场还没有真正进入市场化时代,尤其是审核制还没有变成注册制的时候,行政权力以想市场之所想急市场之所急的名义硬塞给市场的早产儿或超生物种。

  解铃还须系铃人。市场监管当局针对过度杠杆化对市场的冲击所作出的一系列政策性规范,包括对高频交易的限制,严格地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去杠杆,而只不过是对原来不加区别也缺乏规范的杠杆化的去芜存菁、去伪存真和去危存稳。中国股市无论过去还是将来都不是不需要杠杆化,而是杠杆化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服从为我所用的原则,不仅要有利于市场的活跃,而且也要有利于市场的稳定。无论在什么时候,牺牲市场稳定的创新不仅并不是市场改革的正能量,反而是影响和阻碍市场发展的负能量。同样的道理,任何置市场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根本利益于不顾的所谓市场化之举,不管它有着怎样的国际化或市场化背景,如果脱离了中国的具体国情,不适合甚至不利于当前市场稳定发展的需要,有损于市场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就都不应该也不能够过快地超前发展。“以稳促进”不仅过去是实现市场进步的基本原则,现在乃至今后仍然应当是不可须臾忘记更不可稍有动摇的基本原则。

  规范杠杆化,遏制杠杆化做空,并不是为了将杠杆化一棍子打死,而是为了让杠杆化更好地为我所用,为改革所用,为市场更平稳和顺利地进入以注册制为标志的市场化时代所用。同样的道理,目前的暂停IPO,主要也是为了消除影响市场稳定的不利因素,为市场在尽快回到稳定发展轨道的条件下推进注册制改革创造更好的机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次市场危机情况的出现,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主要并不是新股发行所引起的。新股发行中尽管并不是不存在问题,诸如信息披露真实性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重融资轻回报的倾向也还没有真正得到根本性的扭转,不过,新股发行的适当加快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推行注册制改革过程中的新股申报存量累积,同时也为中小投资者增加了分享国民经济发展和市场进步成果的一定机会,不应该也不能让它成为分担市场杠杆化泡沫责任的替罪羊。相当一些市场人士对于这一次为了救市而采取暂停新股发行的举措是有不同意见的。对此,笔者也有同感。在笔者看来,历史上8次暂停新股发行,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分别为市场赢得了一定的休生养息机会,但从市场发展的进程来看,也不是没有得不偿失的教训。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以停求稳”,无论如何,总比不上“以稳促进”。

  就当前市场的情况来看,对杠杆化的规范虽然总体上来说尚不失为“以稳促进”,但也要防止去杆杠扩大化。如果只要涉及杠杆化的问题,一概用“一停了之”的方法去处理,则不仅有违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实事求是原则,而且,也不利于“以稳促进”。毕竟,我们现在对待杠杆化应有的正确态度,并不是将杠杆化一棍子打死,而主要是为了不让过度杠杆化成为影响改革、阻碍发展的拦路虎。如果规范而适度的杠杆化不仅并不成为改革发展的障碍反而还有利于在活跃的市场条件下更好地促进改革加快发展,则何乐而不为乎?在这个问题上,新股发行和再融资等,情同此景,事同此理。无论如何,化危机为改革的良机,才是“以稳促进”的大道理。

编辑: 来源:□.黄.湘.源.金.融.投.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