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兑现股改承诺,也会受到处罚。曾就ST方源(600656)股改违约相关问题举报的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昨天告诉记者,他已收到了监管部门的回函,虽然广东证监局在回函中表示,ST方源在今年4月30日已履行股改承诺。但这改变不了ST方源股改违约的事实,按照证监会的处罚流程,ST方源很可能将成首个因股改违约而受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将可以维权。
ST方源公司全称为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股东会决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发布《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根据该说明书,由麦校勋、许志榕共同持股方达环宇51%的股份将注入上市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许志榕还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保证公司2008年业绩不低于4500万元,2008年、2009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由勋达投资和许志榕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支付时间为2009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但是,勋达投资和许志榕并没有如期履行。2010年11月,对于ST方源股改违约一事,张远忠代表投资者向证监会进行了举报。
记者昨天看到了证监会广东证监局给张远忠的回函,广东证监局表示,中国证监会将相关举报材料转由广东局办理后,他们对举报材料中所涉问题进行了调查,ST方源在今年4月30日已履行股改承诺。ST方源已收到相关股东支付的全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52679.5万元。
在张远忠收到证监会回函之前的5月17日,ST方源还收到了证监会发出的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在告知书中表示,证监会已查明公司在2007年《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7年年度报告、2008年年度报告以及2009年半年度报告中都存在虚假陈述。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拟给予公司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9名时任公司高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张远忠告诉记者,所谓“处罚事先告知书”,其实就是给ST方源一个申辩的机会。按照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工作流程,ST方源还有机会就证监会查明的事实进行答辩。如果其不能自圆其说,最终还是会受到证监会的处罚。到那时,那些因ST方源股改违约而受损失的股民们,就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来维权了,ST方源也将成为A股首个因股改而受罚的上市公司。陈春林